4月30日,省安辦通報了成渝高速公路“4.29”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危險化學品泄漏相關情況。從內江天科股份有限公司裝載20噸危化品環己酮(高閃點易燃液體)到成都永亮化工經營公司,途經成渝高速公路氣體報警器。15時55分許,罐車出龍泉隧道后下坡時,在一連續彎道處剎車制動失控,沖破隔離欄行至對面車道,撞上2輛面包車和1輛小轎車,致使環己酮泄漏燃燒,導致7人死亡,4人受傷。
為吸取教訓,省安辦提出包括進一步推進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5項要求。
一是進一步推進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是加強聯合執法檢查,深化危險化學品運輸專項整治。各地要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對液氯、液化石油氣、液氨、劇毒溶劑等重點品種道路運輸的整治與監控,防范翻車泄漏事故。
三是各市州迅速召開危險化學品局級聯席會議,認真分析本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等環節存在的薄弱環節。立即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等環節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反“三違”活動情況,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四是制定落實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五是嚴格監察執法,嚴肅追究事故責任。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實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和安全執法氣體報警器,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責令其停業整改,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進行停產停業,該關閉的堅決予以關閉。 |